李昌元可兼御史大夫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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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昌元可兼御史大夫制》是唐代文学家白居易撰写的一篇任命制文,收录于《全唐文》《白氏文集》卷第三十六及《白氏长庆集》卷五十三,系为加授李昌元兼任御史大夫而作的官方文书。文中称李昌元出身将门,通晓兵法且屡建军功,任仪州刺史期间政绩显著,故授其御史大夫职衔以示嘉奖,并强调“知臣者君也,赏劳者爵也”的擢拔原则。白居易(772—846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祖籍太原,后迁居下邽(今陕西临渭区)。历任左拾遗、江州司马、杭州刺史等职,提出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的文学主张,倡导新乐府运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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