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三院
含义解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清官署名。清天聪十年,置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,各设大学士一人。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,编辑实录、史书,撰拟郊祀祝文、诰命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,进讲。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康熙九年改为内阁。参阅《清通典·职官一》。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清初内三院设立之初,内国史院的大学士们勤勉不辍,他们不仅负责记录皇帝的诏令,还精心编纂了多部实录与史书,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史料遗产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古文寓意: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国朝官制,设内三院:曰国史,曰秘书,曰弘文,院各有学士一员。既设翰林院,以内三院为内阁,则止设阁学二员,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,俱兼礼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清·王士禛·《《池北偶谈·谈故二·五学士》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洪承畴虽然此时尚无官职,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现代·姚雪垠·《《李自成》第三卷第二九章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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