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子女
网友科普
养子女是指公民通过合法收养程序,收养无法得到生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被收养人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、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及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,收养关系自民政部门登记之日起成立。收养人需满足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、有抚养能力、无医学上不宜收养的疾病、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。收养程序需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,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需公告60日。收养成立后,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法定父母子女关系,与原亲属关系终止。《民法典》取代原《收养法》,将被收养人年龄上限从14周岁扩至未成年人,取消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限制,新增收养人违法犯...
相关文章
宫中养女作子孙
...。 宫中养女作子孙,年年犊车来作主。 废后陵园官道侧,家破无人扫陵域。 官家岁给半千钱,街头买饼作寒食。
骊女逐金玦子,玉环养锦绷儿
...。 骊女逐金玦子,玉环养锦绷儿。
荣养已为人子范,清规还作女流师
...。 荣养已为人子范,清规还作女流师。 彩衣更戏兰阶下,遥想慈颜笑解颐。
高堂寂寞朝昏养,侧户乖遗子女情
...。 高堂寂寞朝昏养,侧户乖遗子女情。 欲写此哀无处所,竹风荷雨泪纵横。
男子狂图,不养父母,反不如之二女
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矝、寡、孤、独、废疾者皆有所养,男有分,女有归
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。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矜、寡、孤、独、废疾者皆有所养,男有分,女有归。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;力恶其不出于身也,不必为己。是故谋闭而不兴,盗窃乱贼而不作,故外户而不闭,是谓大同。
问AI百科
百科AI智能,探索更多与"养子女"相关的知识